本文美女有点惨,所遇凶手不一般。她去公厕被尾随,砖块砸头被毁颜。
一块砖头砸了她的头,毁了她的脸。被拔舌头,被捅鼻子,被挖眼睛。手多处被咬,对方变态太残。报道一出,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。接下来将由南沙区刑事控告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 ,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南沙区刑事控告律师一起来看
这是一首打油诗,也是一个故意伤害的案例。无疑,这不是一起普通的故意伤害案件。因为犯罪嫌疑人使用的手段就像是披着人皮的狼狗。让我们来看看这个令人难以置信的真实案例。我们来看看永康警方发布的一份警方通报。其内容如下。
11月19日,一则“女子在公厕被打”的案例在网上传开,引起网友关注。现将该案有关情况通报如下:
2022年10月30日16时46分,浙江永康市公安局接到报警称,朱湘镇三井头村一公厕内有一女子被打。接警后,朱湘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。当日18时许,警方将犯罪嫌疑人余某(男,19岁)抓获,并于次日对余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。11月14日,犯罪嫌疑人于某经永康市人民检察院批准,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逮捕。经初步伤情鉴定,受伤女子徐受轻伤二级以上。最终的伤情鉴定结论将在被害人伤情稳定后依法作出。
目前,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。(永康公安)
既然通报里提到了“打人”,我们不妨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打人。
据报道,20岁的被殴打妇女被埋伏在隔壁房间的余殴打了20多分钟。对方用砖头砸她的头,用嘴咬她的脸和手,导致她的眼睛充血,鼻骨和眼眶骨折,手和脸多处被咬。被殴打后,肖旭头部多处骨折,眼睛布满血丝,面部和手部被咬伤,留下疤痕,五六颗牙齿被打掉。出院记录显示,肖旭右眼眼眶骨折,双眼挫伤,外伤牙缺失,外伤牙骨折,外伤牙折,双侧上颌骨骨折,左鼻骨骨折等。
或许,这些文字并不能让人直观地感受到这次打人的具体情况,但我们可以通过肖旭被打前后的照片来弥补当时的情景。
很多网友表示,肖旭被打前后完全不一样,一个安全漂亮的女人就这样被毁容了!
据报道,肖旭的家人是外国人。他们在三井头村开了一家小店,在这里已经五六年了。19岁的余是这个村子的人。余的父亲说,余的精神不正常(患有精神疾病),但他从未看过医生。事发后,父母在其房间内发现了其购买的女性内衣和高跟鞋。
一位律师表示,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,轻伤不严重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,故意伤害他人并造成轻伤的,通常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看到的悲惨境遇,再想到余比狼狗还疯狂的手段,让人觉得这样的惩罚太轻了,更谈不上触目惊心。
一位网友说:“余疯了,拔舌头,舔眼睛,砸脑袋。我觉得不是故意伤害,是虐待吧?也是在公共厕所,很好找。他想享受残忍的快感,对吧?这种反社会人格仍然是社会的一个更大的隐患。”
此外,八哥对自己有精神病的说法持保留态度。为什么?当他正在殴打肖旭时,他听到了其他人的声音(由肖旭的呼救声引起的)并逃跑了。试想一下,如果他真的有精神病,他会跑吗?
八哥不想看到律师说的那种判决。从余房间里的那一大堆女性用品及其殴打方式来分析,这个19岁的少年极有可能是变态。如果不根除他的“变态”本性,他将是一颗“定时炸弹”。
虽然法律不能惩罚未来的犯罪行为,但我们离不开这种分析和判断。为了未来,为了安全,是否应该对于进行加重处罚?以上相关内容,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。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,欢迎咨询南沙区刑事控告律师,南沙区刑事控告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。